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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-辦理公益勸募活動規範資訊

依衛生福利部來函

一、重申各級政府機關(構)基於公益目的,無論主動發起勸 募或被動接受捐贈,請確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二、各級政府機關(構)得 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,不得發起勸 募。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人道救援不在此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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